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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更新时间:2006-6-14 16:21:46  
马斯洛的十条正常心理标准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者:佚名 

马斯洛(1908-1970),美国社会心理学家、人格理论家和比较心理学家。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发起者和理论家。马斯洛的著名论文《人类动机论》最早发表于1943年的《心理学评论》。他的动机理论又称需要层次论,这种理论认为,人类动机的发展和需要的满足有密切的关系,需要的层次有高低的不同,低层次的需要是生理需要,向上依次是安全、爱与归属、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。自我实现指创造潜能的充分发挥,追求自我实现是人的最高动机,它的特征是对某一事业的忘我献身。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具有超越自我的特征,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。健全社会的职能在于促进普遍的自我实现。他相信,生物进化所赋予人的本性基本上是好的,邪恶和神经症是由于环境所造成的。越是成熟的人,越富有创作的能力。
   
马斯洛提出人的正常心理有10个标准,很有启发性。
    1
、 要有充分的适应能力,能够适应自己工作、生活、学习的环境;

2、 要能充分了解自己,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出适当的估计;

3、 生活目标能切合实际,不要好高鹜远,也不要妄自菲薄;

4、 能与现实环境保持接触,不要逃避于自己的环境,要积极参加各种活动,与社会多接触、多融合;

5、能保持人格的完整和谐,不断完善自己;

6、要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;

7、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;

8、要有适度的情绪发泄与控制

9、能在不违背集体意志的前提下有限地发挥个性;

10、在社会规范的情况下,个人的基本需要能适当满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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